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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: (852) 2669 2966
M: (852) 9440 1632
公司秘書
根據香港公司法例規定,香港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委任公司秘書,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責任。其職責包括向公司註冊處申報有關公司架構、股東及董事的變動,亦需為董事局擬定公司會議議程、籌備周年股東大會及對相關的法定條例提供專業諮詢及建議。
籌組股東周年大會向公司註冊處申報
保存會議記錄、股東名冊、董事和秘書名冊
有關董事、股東及公司架構的變更等
提供專業諮詢及建議,確保公司合規經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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